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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我覺得,有很多事情需要轟轟烈烈的大幹一場。
打球的時候,我覺得一定要把自己的情緒宣洩出來,完全釋放出隱藏的自己
— 需要轟轟烈烈。
做學問,我也覺得要竭盡自己的心力,把內心理想的到的東西表達出來
交朋友,我也覺得要讓最真的自己與朋友接觸,難免會有人不喜歡,不過這才是真正的自己
唯有感情,淡淡的才是最好。
Plus one , minus two
蕭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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